财产抵押合同范本 |
时间:2014-09-30 20:24:26 来源:公司法律顾问 作者:公司律师 |
合同编号:
甲方(借款方): 乙方(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甲方为取得借款,乙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甲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包括固定资产 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 元,有价证券 元,其他 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 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 %的规定,同意以甲方抵押物为条件,核定甲方最高贷款额度 万元。在这个额度内,按照中国银行贷款办法和信贷政策,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 经乙方同意,抵押清单所列由甲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财产,抵押期间甲方可继续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 在甲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变卖、转移、租赁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属甲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或变质,由甲方负责,并在 日内通知乙方,由甲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乙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抵押清单所列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合同签订之时移交乙方保管。
第三条 甲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乙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甲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 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时,乙方即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 抵押物必须办理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甲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甲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乙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甲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乙方有权随时对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甲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 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甲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 。
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甲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约方和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附件:抵押物清单 张(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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