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权委托协议 |
时间:2016-07-01 20:35:30 来源:法律咨询 作者:广州律师 |
2、表决权委托过程中应注意相关法律法律及公司章程对于委托程序的规定。
3、用户可根据页面提示或列举完成本范本填写,但本范本仅供参考,请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使用;
4、提示: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人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并用正楷签名。
表决权委托协议
甲方(委托方): 张三 身份证号码: 56465461654654654
住址: 广州市
乙方(受托方): 李四
身份证号码: 5465465465465
住址: 广州市
鉴于:
1、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乙方均为 广州市天使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册股东,分别持有公司 30 %和 30 %的股权。
2、甲方自愿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乙方行使。
为了更好的行使股东的权利,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表决权委托
1.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依据公司届时有效的章程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权利(委托权利):
(a) 召集、召开和出席公司的股东会会议;
(b) 代表甲方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或公司章程(包括在公司章程经修改后而规定的股东表决权)需要股东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质押或处置其股权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以及指定和选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应由股东任免的高级管理人员。
1.2 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影响甲方对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所享有的收益权、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等)。
1.3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实际上合计持有公司 60 %的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乙方应在本协议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谨慎勤勉地依法履行委托权利;超越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 委托期限
2.1 本协议所述委托表决权的行使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16年10月1日 止。但是如出现以下情况,经甲方书面要求,表决权委托可提前终止:
(1) 乙方出现严重违法、违规及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
(2)乙方出现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2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委托权利的行使
3.1 甲方将就公司董事/股东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与乙方保持一致的意见,因此针对具体表决事项,甲方将不再出具具体的《授权委托书》。
3.2 甲方将为乙方行使委托权利提供充分的协助,包括在必要时(例如为满足政府部门审批、登记、备案所需报送档之要求)及时签署相关法律文档,但是甲方有权要求对该相关法律文档所涉及的所有事项进行充分了解。
3.3 在乙方参与公司相关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下,甲方可以自行参加相关会议但不另外行使表决权。
3.4 本协议期限内因任何原因导致委托权利的授予或行使无法实现,甲乙双方应立即寻求与无法实现的约定最相近的替代方案,并在必要时签署补充协议修改或调整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可继续实现本协议之目的。
第四条 免责与补偿
双方确认,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因受委托行使本协议项下约定的表决签名而被要求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作出任何经济上的或其他方面的补偿。但如系有证据证明的由于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引起的损失,则该等损失不在补偿之列。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乙方及公司因此形成的损失。如乙方利用甲方委托其行使的表决权作出有损公司或甲方合法权益的决议和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保密义务
6.1 甲、乙双方认可并确定有关本协议、本协议内容,以及就准备或履行本协议而交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数据均被视为保密信息。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擅自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并且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6.2 本条所述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期限约束,一直有效。
第七条 委托权转让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于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诉至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九条 生效及其他
9.1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9.2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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