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种常见劳动争议的证据收集 |
时间:2016-05-26 13:09:40 来源:法律咨询 作者:朱文磊 |
就经常遇到的几类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案件,从仲裁庭/法庭通常认可的举证角度 ,简要归纳了在各种不同劳动争议案件下,企业和员工需要提前收集并当庭提供的证据,供各位读者参考:
第一部分 常见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
结合笔者长期以来的劳动法执业经验,常见的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类型如下:
1、 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2、 追索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的争议;
3、 未签署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
4、 变更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
5、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
6、 工伤和职业病争议;
7、 保密和竞业限制争议;
8、 服务期争议;
9、 招退工争议。
第二部分 各种类型劳动争议案件可能需要准备的证据
针对上述不同劳动争议案件,建议企业和员工提前收集并提供的证据如下:
一、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1、 申请人在主张劳动关系期间内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的证据;
2、 申请人在主张劳动关系期间内与其他第三方存在劳务或其他类似劳动关系的证据;
3、 用人单位与申请人或第三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可以排除劳动关系的书面约定——代缴社保协议、承包协议、个人雇佣协议、各类服务合同等;
4、 可能需要的其他证据。
二、追索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的争议
1、 劳动合同;
2、 争议发生期间的工资、福利费用的实际发放明细;
3、 员工出勤状况的证据(考勤文件、加班申请单、请假单等);
4、 单位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及规章制度过民主程序并告知劳动者的证据;
5、 单位的考核制度、考核流程文件等;
6、 证明员工工作经历、学历、能力、工作表现的证据;
7、 证明实施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机关批复;
8、 可能需要的其他证据。
三、未签署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
1、 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 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的证据;
3、 劳动者的工作职责中包含组织、督促单位员工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内容的证据;
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的虽非劳动合同,但内容已经包括劳动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5、 劳动者实际入职工作已经超过2年的证据。
6、 可能需要的其他证据。
四、变更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
1、 劳动合同;
2、 变更协议、通知书、劳动者实际到岗工作的证据;
3、 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证据;
4、 客观情况(岗位、工作地点等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证据;
5、 可能需要的其他证据。
五、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
1、 劳动合同;
2、 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工资明细;
3、 涉及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规章制度证据;
4、 涉及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事实证据;
5、 解除、终止通知送达劳动者和单位工会的证据;
6、 可能需要的其他证据。
六、工伤和职业病争议
1、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行政文书(职业病视为工伤);
2、行政部门认定工伤伤残等级的行政文书;
3、工伤发生前劳动者的工资构成和明细;
4、可能需要的其他证据。
七、保密和竞业限制争议
1、 劳动合同;
2、 保密或竞业限制协议或条款;
3、 单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证据;
4、 劳动者掌握单位商业秘密、或者核心技术的证据;
5、 劳动者存在泄露保密信息,或者从事同业竞争行为的证据;
6、 单位遭受实际损失的证据,以及实际损失和劳动者的违约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
7、 可能需要的其他证据。
八、服务期争议
1、 劳动合同;
2、 服务期协议或条款;
3、 单位给予出资培训的证据(培训协议、培训费支付凭证、发票、费用确认书等);
4、 单位给予劳动者一次性较高金额的财物的证据;
5、 可能需要的其他证据。
九、招退工争议
1、 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通知、退工单;
3、 单位通知劳动者配合办理退工手续、领取退工文件的通知;
4、 可能需要的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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